返回旧版
业绩考核
OA系统
PG电子概况
师资队伍
党群行政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教学培养
学生工作
对外交流
事务中心
19
2024-07-19
12
2024-07-12
25
2024-06-25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有效盘活科研闲置资金,优化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已梳理出一年以上(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支出的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快相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进度。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请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并将剩余经费转入个人发展基金账户;仍在研的项目,请合理安排使用进度,尽快使用项目经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仍然未发生支出的科研项目,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学校将收回项目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尽快安排相关项目经费使用。已结题的项目,PG电子可集中办理项目结题结转。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结转申请表及结题证明至科研办(512室)。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办邮箱:eiskyb@whu.edu.cn。 联系人:江心怡 联系电话:027-68778049科研管理办公室2024年6月25日
10
2024-04-10
01
2024-04-01
各位老师:PG电子2024年度人才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本年度支持项数为:杰出人才培育项目不超过2项,优秀人才培育项目不超过3项,创新研究群体培育项目不超过1项。其中,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者原则上在近三年内有过申报A类人才项目的经历;优秀人才项目的申报者原则上在近三年内有过申报B类人才项目的经历;创新研究群体培育项目的申报者原则上在近三年内有过申报省部级以上创新研究群体的经历。对曾经获得过PG电子“人才振兴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给予同级别人才项目的资助;曾经获得过PG电子“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申请创新研究群体的申报资格。请各位老师申请前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PG电子2024年度人才类学科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学科建设与发展办公室受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2:00之前,请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3份(亲笔签名),主要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退回),电子版发送至:lirong@whu.edu.cn。
2024-01-19
各位老师: 武大财字【2022】18号《PG电子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校科发院下发的《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严守科研诚信等做出了详细明文规定,请各位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以上文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根据《附件1.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理解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精髓要旨、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落实PG电子对科研经费使用的预警筛查和科研监管责任,PG电子拟对2022-2024年度在研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自查、抽查工作。请各位老师结合以上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工作巡视的成果运用,对照《附件2.PG电子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 一、自查范围 2022-2024年度在研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支出是否与计划书/合同的预算编制相符合,经费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具体如下: 1.项目支出是否与计划书/合同的预算编制相符合; 2.是否存在购置与科研项目无关的通用设备、材料、家具等资产或消耗品的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虚构外协合同,或以拨付分析测试等外协费名义将专项资金转移挪作他用的情况; 4.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学生三兼费、开支与课题无关人员酬金、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等劳务费用的情况; 5.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或虚列、伪造名单,虚报专家咨询费的情况; 6.是否存在虚构测试加工、差旅、会议、版面、材料、印刷等科研业务费报销的情况; 7.是否存在超范围开支、虚开发票、拆分发票、一票多报、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8.是否存在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及家庭开支费用的情况(包括生活用品、子女教育、旅游费用、餐饮费用等); 9.是否存在科研经费用于投资、创办企业,违规支付项目违约金、滞纳金,报销罚款、赔偿款、捐款、赞助、投资、娱乐、健身、养生等非科研用途费用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其他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由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对相关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填写《附件4.科研项目经费自查情况表》(每个项目单独填报表格)。纸质版自查表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于2月27日17:00之前交至PG电子科研管理办公室(512室),电子版发送至eiskyb@whu.edu.cn。 联系人:江心怡 联系电话:027-68778049 科研管理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
16
2024-01-16
各位老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链接为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2、信息系统和学校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本年度已取消连续两年面上项目未资助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的限项规定。3、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需用本人的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账号的申请人需提供武大邮箱和身份证号码信息联系科研办开通。4、本年度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与青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评审,科学问题分类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申请人需慎重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理由。5、本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青年基金继续实行“包干制”,申请人在申请上述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6、本年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学校、PG电子留存的申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7、科研办根据基金委和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节点,拟定了PG电子申报时间安排表(参见附件),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完成系统填报和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荣、李琳、雷纺、江心怡联系电话:68778049联系邮箱:eiskyb@whu.edu.cn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08
2023-12-08
各位老师: 从2024年开始,自然科学类自主科研项目类型将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及资金配置情况进行调整,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为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若2024年另有其他类型项目组织申报,PG电子将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要求另行通知。 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支持从事理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和医学科学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凝练科学目标,突破学科壁垒,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的学科交叉创新研究,开展联合攻关,为国家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提供支撑力量。 一、申报原则 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是自主科研项目申报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申请人所在党支部需对其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其所在党支部的审核和申报意见作为项目申报的首要要素。 二、申报条件 (1)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骨干3人以内及其他参与人员若干。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校内正式在编人员。团队成员应为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跨学科、跨领域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2)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宏观把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能够汇聚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组成跨学科的科研团队。 (3)项目骨干,分别牵头负责项目的主要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牵头负责一项任务。项目骨干成员年龄须在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的发展潜力。 (4)本项目须跨学科、跨PG电子人员参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为团队主要成员,须至少来自两个及以上不同单位,项目由两个及以上不同单位共同负责。 (5)鼓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科研平台人员参与。 三、资助额度 2024年度,本专项拟资助30-40项。研究期限一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项目获批后,根据任务书预算,将经费直接拨款至负责主要科研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所在单位。 四、考核要求 凡是自主科研项目资助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奖励、成果报道等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成果标注,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自主科研项目编号,否则考核时将不予认可。 考核成果应为不同学科团队成员共同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如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出版专著、省部级以上成果获奖、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获批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获批纵向项目或重大产学研类项目等。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1)共同发表SCI二区以上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项目资助排序在前三的论文,以单篇计入数量;非资助排序前三的论文,乘以系数0.2计入数量;未标注资助排序的论文不计入。) (2)共同申请/获批发明专利3项以上; (3)出版专著1项以上; (4)省部级以上成果获奖; (5)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 (6)获批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 (7)后续获得资助的国家级纵向项目2项以上。(共同申请并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牵头或课题牵头)、国家科技创新2023项目(项目牵头或课题牵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牵头)等国家级项目)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科发院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设置优秀结题比例。完成上述考核指标至少四项方可参评优秀结题项目。 五、限项规定 (1)原则上同一位科研人员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自主科研项目/任务。在研项目结题之前或达到考核目标之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申请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 (2)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项目由PG电子组织筛选后进行限项申报(限3项)。鼓励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经费配套支持或其它条件支持。 (3)考核优秀且经费执行率达标的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一年。本专项项目最多可申请一次延续资助。 (4)申报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指校内各承担单位。 (5)申报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同年“临床医学+X青年专项”(由医学部组织实施)。 六、 申报指标确定 PG电子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项目指标为3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2月13日前向科研办报备意向,并将附件3《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草稿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如有超项,PG电子将择优进行推荐。 七、申请书填写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和其他参与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经历与科研潜力且具有交叉研究的工作基。⒃谏昵氩牧现辛芯偌右灾っ。 (2)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团队人员曾负责的国家、省、市、部委级项目及相关科研项目重复,不支持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项目申请。 (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认真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和任务预算须分别编制。预算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规定。经费支出科目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八、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线上填报 2024年度自然科学自主科研项目在线系统申报在PG电子“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s://zzky.whu.edu.cn/login。建议使用较高版本浏览器或极速模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PG电子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申报路径为“项目申报管理→新增”,申请年度请选择“2024”,申报项目类型选择“需求导向培育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期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并将附件3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请勿随意上传其他附件。 (2)PG电子、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线上审核申报材料 (3)线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① 项目所有参加人员须提交:附件1.《党支部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情况及项目申报意见表》(中共党员填写)或附件2.《XX单位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情况及项目申报意见表》(非中共党员填写)1份。请中共党员或非中共党员人员按需自行选择使用附件1或附件2。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的参加人员可由同一党支部共同出具。 ② 项目负责人提交:附件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2份,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参与单位盖章。(A4纸打。笊辖羌虻プ岸 九、截止时间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7:00前,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联系人:江心怡 联系电话:027-68778049 联系邮箱:eiskyb@whu.edu.cn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05
2023-12-05
各位老师: 2023年度科技成果的核对与统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完善SCIE论文、填报EI论文 仔细核对2022年度发表的SCIE(表1)论文清单,若有漏检可进行补充,并完善论文的作者信息。根据表2示例填报2022年度发表的EI论文清单。 二、科技著作统计 2023年度有出版(含参与)科技著作的老师,填写表3,支撑材料需要提交著作原件到科研办核对及存档。 三、科研获奖统计 2023年度有牵头或参与科研成果获得奖励的老师,填写表4,按照表格中的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四、行业标准统计 2023年度有牵头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老师,填写表5,同时需提交行业标准原件到科研办核对(行业标准原件可退回)。 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统计 2023年度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成果的老师,核对表6信息,有软件著作登记成果的老师核对表7信息,如有遗漏可增补成果信息。 六、咨询报告类成果(采纳)统计 2023年度有咨询报告类成果被采纳的老师(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填写表8,同时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到科研办(证明材料原件可退回)。 七、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10点前。 2.提交方式:方式一线上填写(填写链接见PG电子群通知);方式二以课题组为单位填写后将汇总表发至科研办邮箱。 3.填报截止时间之后获得的2023年度相关科技成果可以随时进行补报。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68778049 联系邮箱:eiskyb@whu.edu.cn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17
2023-11-17
各位老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PG电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联合基金等省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基金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申请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面上类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不得申报2024年度省基金面上类项目。以后年度依此类推。 5.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及其相当层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杰青项目。主要包括: 国家级: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含青年拔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楚天学者(不含楚天学子)、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024年度省创新群体项目。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 四、申报指标确定 PG电子获得指标为青年项目3项,一般面上项目3项,杰青和创群合并3项。杰青和创群的申报指标由前期申报指南的老师直接获得,不再进行指标遴选。青年和一般面上项目指标,根据PG电子老师申报意向报送情况,如有超项,将择优进行推荐。 五、申报流程 1.青年、一般面上项目申报意向汇总(11月20日前) 请有意向申报青年和一般面上项目的老师11月20日前(周一)将《2024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和《申报简表》发送至科研办邮箱。 2.填写申报材料 获得申报指标的申请人下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PG电子模板)》(附件3)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PG电子模板)》(附件4),按模板要求填写申报书。 3.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12月4日前) 申请人自查申报书后,打印申报书一式一份,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签字后提交到科研办,由科研办统一办理盖章手续。 4.系统上传提交(12月10日前) 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六、申请要求及说明 1.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2.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经费支持证明(PG电子模版)》见附件6。 3.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为5万元或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具体立项资助经费额度均以正式立项文件为准。省基金项目均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4.配套经费不强制要求。学:蚉G电子没有专门配套经费,如申请人《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填写有自筹配套经费,需提供经费来源证明(科研发展基金和在研横向)。 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6.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校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27-68778049 电子邮箱:eiskyb @wh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